【福建】三明市陈岳峰市长:关心落实张金水职工尘肺待遇
中国通讯社福建讯(记者 颜建波)2026年9月15日,家住宁化县淮土乡梨树村石高排17号附2号的尘肺三期职工张金水收到第一笔工伤保险待遇279891元,高兴地对【中国通讯社】颜建波记者说,三明市市长陈岳峰对我的待遇特别关注。以下是他写给市长的信函。
尊敬的三明市人民政府陈岳峰市长:
您好!期盼您在百忙中,能关心和关怀我这个尘肺病患者的合法权益。我的遭遇历经数年的法律渠道和信访、复核等程序,终于迎来2025年12月9日的【三明市人民政府】明政信复(2025)43号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。并于2026年1月27日用快递寄给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要求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
还于2026年3月份亲自找到清流县社保中心,要求落实明政信复(2025)43号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中的条款。但是,时至今日清流县社保中心没有履行。
我出于无奈,只好特地写信给您,请求您督促办理。详见我的要求(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,附43号答复意见书)。
工伤者:张金水
2026年7月6日
本事件的原因是张金水于2011年5月至2013年8月业经秋口煤矿向清流县社保中心缴纳工伤保险费。于2018年12月21日业经三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诊断为职业性煤工尘肺三期(0-->III)【明职(尘)诊字2018第186--1号】。于2019年1月30日业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【明人社伤认(清流)[2019]012号】。于2019年3月28日业经三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,劳动能力功能障碍三级(明劳能鉴【2019】403号)。

▲张金水领到第一笔合法经费
以上事件,张金水历经劳动仲裁、民事诉讼,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渠道,只拿到6万元待遇。
张金水于2025年8月5日向清流县社保中心主张支付工伤待遇,该中心的处理意见于2025年9月8日作出清民社答复【2025】7号:由原用人单位支付。
他又于2025年9月16日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核,该局于2025年10月15日作出民人社信复【2025】25号复查意见书,维持清民意见书。
他不服上述二部门意见,于2025年11月14日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,三明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9日作出民政信复【2025】43号意见,意见书指出:“若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不支付相关待遇,且依法经仲裁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,你可根据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》规定,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”。

▲清流县社保中心核定的目前待遇
2026年1月27日,张金水根据43号意见,向清流县社保中心申请先行支付,没有结果。4月前往该中心协调,还是无果。就于7月6日向三明市陈岳峰市长致信,才有了以上待遇。
值班总编 陌封 责任编辑 严军


